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40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

属天的奥秘 #8108

8108.“夜间,在

8108.“夜间,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”表当有一种模糊状态时,它就被来自良善的启示缓和。这从“夜间”、“火”和“给光明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夜间”是指一种模糊的状态(参看1712, 6000节);“火”是指爱之良善(934, 4906, 5215, 6314, 6832, 6834, 6849, 7324, 7852节);“给光明”是指启示。耶和华或主之所以在日间云柱,夜间火柱中出现或领路,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天堂的状态。天堂有永不停止的状态的变动和变化;因为天使不断被完善,若没有状态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变化,这种完善是不可能实现的。总的来说,这些变动和变化就像世上的周期性变化;如一年四季的循环,即春、夏、秋、冬,又是春;一天四时的循环,即早、午、晚、夜,又是早。当理解力正被主启示时,天上就是早晨和中午;不过那时,这种启示被如同云一样的真理模糊所缓和。理解力变得模糊时,那里就是晚上和夜间;不过,这种模糊被主通过如同发光的火一样的爱之良善所缓和。这些就是在旷野与以色列人同在的日间云柱和夜间火柱所代表的事。

属天的奥秘 #4526

4526.至于从前一

4526.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,要知道,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,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(简称内视),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。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,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,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,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。事实上,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,而主光照整个天堂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,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。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,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,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。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,故对应于信之真理,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。事实上,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,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,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。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(参看4410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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